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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教學詢問專線☎:0917166561台南市東平路164號
目前分類:歌唱の比賽 (596)
- Oct 15 Sat 2011 16:03
「建國百年‧歡唱一百」龍井區星光盃歌唱大賽~開始報名囉!
- Oct 15 Sat 2011 07:03
2011全球閔南語歌曲創作演唱大賽台灣區海選
台灣區海選
10月23 決戰義大世界
參賽辦法
1. 不分年齡、性別、種族
2. 以閩南語歌曲演唱,創作、非創作均可,創作有另外加分。
3. 未成年須附家長同意書、有經紀約者需附經紀公司同意書
4. 參賽者需準備2首歌曲,初賽時清唱,複賽時準備伴唱cd、dvd ,自彈自唱者需自備樂器
5. 參賽者需同意所有表演及訪問過程,在任何時間、場合以聲音或影音方式播放
6. 參賽者若進入台灣前十強,須至中國福建省進行全球總決賽(須有合法出國資格身分及證件)
活動日期
北區初賽:10月15日
南區初賽:10月22日 高雄義大世界123廣場
台灣區複賽:10月23日高雄義大世界皇家劇院
中國晉級賽:預定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優勝者)
全球總決賽:預定2012年1月10日
報名辦法
網路報名:下載報名表寄至2011min.tw@gmail.com
下載地址: http://www.mnidol.com/C/ViewNews.asp?ID=258
現場報名:比賽當天至活動現場報名(須準備兩首歌曲伴唱帶)
fb粉絲專頁:http://www.facebook.com/2011MinIdol
報名專線:02-2563-2828
協辦單位:東森電視台 長運國際整合行銷
贊助單位:義大世界
- Oct 06 Thu 2011 06:31
A5百年金曲挑戰賽
比賽時程表
場次 |
時間 |
地點 |
備註 |
初賽-台南區 |
10/22(六) |
台南大遠百 |
取12名 |
初賽-嘉義區 |
10/29(六) |
嘉義市新光三越 |
取12名 |
初賽-台南區2 |
11/5(六) |
南方公園 |
取12名 |
初賽-雲林區 |
11/12(六) |
斗六行啟紀念館 |
取12名 |
複賽 |
11/19(六) |
嘉義市新光三越 |
取20名 |
百年金曲挑戰準決賽 |
11/26(六) |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演藝廳 |
取12名 |
總決賽 |
12/10(六) |
台南市林默娘公園 |
取6名(備取2名) |
精彩100金曲演唱會 |
12/24(六) |
嘉義市體育場 |
賽制說明
第一階段─初賽
1.比賽流程:
參賽者報到當日抽出場序依序出場。演出時間3分鐘內,評審評分完畢亮燈即可下台。
2.評審方式:
整體表現40%,未來潛力30%,造型20%,現場人氣10%評審有權決定參賽者演出時間,全部參賽者演出完畢由評審公佈入圍名單,過關者晉級至複賽。
第二階段─複賽
1.比賽流程:
2.評審方式:
演出內容40%,整體表現30%,造型20%,現場人氣10%由現場評審團評分,全部參賽者演出完畢由評審公佈入圍名單合計共20名,晉級參加百年金曲挑戰準決賽。
第三階段─百年金曲挑戰準決賽
1.比賽流程:
通過複賽入圍選手,抽籤決定出場順序。演出時間5分鐘內。選手比賽演唱歌曲需為歷屆金曲獎得獎歌曲。
2.評審方式:
演出內容40%,整體表現30%,造型20%,現場人氣10%由現場評審團評分,全部參賽者演出完畢由評審公佈入圍名單合計共12名,晉級參加總決賽。
第四階段─總決賽
1.專業評審方式:
整體表現40%,未來潛力30%,創意20%,現場人氣10%
專業評審團平均分數50%+貴賓評審分數30%+現場人氣20%=決賽總分數。
3.根據評審團及人氣票選積分加權平均,加權分數前6名選手入選為百年金曲巨星頒發獎座及獎項,另備取2名。
4.入圍百年金曲巨星需參加『精彩100金曲演唱會』進行成果表演賽,當日將選出一名獨得獎金10萬元。
報名注意事項
1.參賽資格:15~35歲熱愛流行金曲表演之朋友皆可報名參賽。
2.參加隊伍1~10人為主,並且須未簽訂任何演藝經紀合約。
3.所有比賽所需之道具、樂器及音樂、特效由參賽者自備(自備伴唱帶需自行消去人聲如於現場不符使用請自行負責或改選當日伴唱系統內之歌曲),主辦單位不負責提供。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僅提供音圓伴唱系統,歌曲內容以當日音響廠商準備為準。
4.所有比賽通知事項及各項變動與比賽資訊均於Apple Line電台訊息及電台網站上公布,參賽者需留下完整聯絡資料及可連絡E-MAIL,所有參賽者相關通知事項將以E-MAIL寄送,不另行電話通知。
5.初賽報到時間為各場次當日下午13:00~13:30,比賽時間為下午14:00,如於報到時間內未報到完成者需排於候補名單依照現場候補序號及報到人數視情況開放現場候補報名。
6.初賽各場次於現場開放10名現場報名,並開放候補登記,主辦單位將視情況開放名額。
7.所有進入總決賽之所有選手需簽署同意書,並配合主辦單位安排之事項包含彩排時間及總決賽各項須知,若無法簽署者視同棄權由備取選手遞補。
8.入選百年金曲巨星前6名之參賽選手需配合參加『精彩100金曲演唱會』進行成果表演賽,當日將選出一名獨得獎金10萬元,若無法參加者視同棄權由備取選手遞補。
9.主辦單位擁有各項活動內容變更及修正規則之權力,如有相關變動請隨時注意電台訊息及網站。
10.活動相關訊息網址:star.apple-line.com
- Sep 28 Wed 2011 05:59
2011年新北市金曲盃歌唱比賽簡章
2011年新北市金曲盃歌唱比賽簡章
一、 活動主旨:好歌大家唱為喜愛歌唱的好朋友舉辦歌唱比賽
藉此相互切磋歌藝進而推動社會祥和
二、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議會
三、 主辦單位:新北市國際青年商會 協辦單位:李婉鈺市議員服務處
四、 承辦單位:歌唱協會陳麗珠老師0936117059, 02-26835946
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kunkimo 王明坤老師
五、比賽日期:100年11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分起,初賽完馬上決賽
六、參賽組別:長青組:五十歲以上(可跨對唱組比賽)上午08:20分報到並提供午餐
社青組:五十歲以下(可跨對唱組比賽)中午12:20分報到並提供晚餐
對唱組:不分性別可任搭配,組隊不多並列兩組內評分並提供便當兩份
七、比賽地點:板橋區大觀路三段240號崑崙活動中心(鄰近樹林區)
樹林火車站下車由鎮前街出口左轉,或高速公路下土城交流道,往城林橋到底右轉篤行路
八、報名方式: 報名費:每組350元對唱一組500元
報名費用請匯至 溪崑郵局:局號0311311帳號0019037戶名陳麗珠
匯款後請來電0936117059或0980778055
確認言明參賽資料後方完成報名手續
九、參賽方式:禮聘真華專業音響金嗓伴唱機,(0919358627郭老闆) 不限語言歌曲
十、評分標準:禮聘音樂總監于老師、桃園金嗓盃專業評審吳老師
救國團音樂指導陳老師蒞臨評分,評分標準如下:
歌唱技巧40分、音色感情40分、儀容10分、台風10分
十一、獎勵辦法:長青組及社會組各頒發下列獎項
長青組取前12強進入決賽 社青組取前12強進入決賽
第一名1位
豪華高大獎盃乙座+獎金3000元+空氣清淨機一台
第二名1位
豪華高大獎盃乙座+獎金2000元+溫暖毛毯一件
第三名1位
豪華高大獎盃乙座+獎金1000元+溫暖毛毯一件
第四名1位
豪華高大獎盃乙座+獎金500元+獎品一份
第五名1位
豪華高大獎盃乙座+獎金500元+獎品一份
第六名至第十名共5位
豪華高大獎盃乙座+獎金200元+獎品一份
特優勝2位
獎盃乙座+獎品乙份
優勝8位
獎盃乙座+獎品乙份(不必參加決賽直接頒發獎勵)
入圍獎8位
獎 品 乙 份 (不必參加決賽直接頒發獎勵)
報 名 表
姓名
聯絡電話
參加組別
□社青組 □長青組 □對唱組
居住地:
合計參加: 組
報名費共: 元整
國: 台: 客: 日: 英: 語
曲號
歌名
男 / 女
升降調
十二、議員李婉鈺親臨現場與參賽歌手互動聯歡,歡迎邀約親朋好友蒞臨參加
- Sep 27 Tue 2011 23:32
2011年全球閩南語歌曲創作演唱大賽~~【台湾赛区】闽歌赛台湾赛区海选安排及报名表下载~~10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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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27 Tue 2011 00:30
第七屆全國高中職流音之星歌唱大賽
一、報名資格:全國高中職在學學生
二、報名方式:至流音之星官方網站 http://www.wretch.cc/blog/pmstar 下載報名表,並寄至 pmstar7th@gmail.com
三、參賽名額:
個人組:線上報名 500 名;現場報名 75 名。
團體組:每組不得超過 4 人或少於 2 人,線上報名 140 組;現場報名 10組。
四、報名時間:
線上報名:即日起 至 2011 年 10 月 22 日 24:00 或額滿截止。
現場報名:賽前 60 分鐘至賽前 30 分鐘截止。
五、報名費用:
線上報名:個人組-每人 250 元
團體組-每人 150 元
現場報名:個人組-每人 300 元
團體組-每人 200 元
六、繳費方法:於比賽當日報到時繳交 。
【主辦單位】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15th
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10th
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5th
台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22nd
台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8th
合作單位:超級偶像 Super Idol
【召集人】
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流行音樂社 陳心慧
手機:0921305613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流行音樂社 陳暐文
手機:0975008150
【活動日期】:2011 年 10 月 28 日至 12 月 10 日止。
【報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 至 2011年10月22日止。
【活動內容】:
一、初賽-團體組
活動時間:2011年10月29號12:30~16:30
活動地點:建國中學
活動對象:所有團體組參賽者共150組
活動內容:以清唱方式進行第一輪的歌唱比賽,曲目不限,限時兩分鐘內由評審或大會按鈴下台。由三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複賽之組別共 35 組。
二、初賽-個人組
活動時間:2011 年 10 月 28 號 18:30~22:00
10月 29 號 18:00~22:00
10 月 30 號 12:30~16:30 18:00~22:00
活動地點:建國中學
活動對象:所有個人組參賽者共 600 名
活動內容:
1. 以清唱方式進行第一輪的歌唱比賽,曲目不限,限時一分半內由評審或大會按鈴下台。由三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複賽之人選共 125 名。
2. 10 月 28 日人數上限為 125 人,其餘各場人數上限為 150 人。
三、複賽
活動時間:2011 年 11 月 12 日 18:00-21:00(團體組+個人組)
11月13日 18:00-21:00(個人組)
活動地點:建國中學
活動對象: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複賽之參賽者。團體組 35 組,個人組 125 組。
活動內容:
1. 晉級者以主辦單位所公佈之指定曲進行複賽,時間不限,由主辦單位提供伴唱帶。由三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決賽之人選,團體組共 10 組,個人組 15 組。
2. 同時現場由超級偶像工作人員錄影(不會公開,也不會播出),交由超級偶像評審選出之優秀選手,可直接晉級超級偶像海選複賽。
四、決賽
活動時間:2011 年 12 月 10 日 18:00~22:00
活動地點:北區之大型演藝廳
活動對象: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決賽之參賽者
活動內容:
1. 晉級者以自選曲進行第三輪歌唱比賽,時間不限,由參賽者自行提供伴唱帶。由五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決定比賽各組前三名之人選以及進行頒獎典禮。
2. 決賽個人組前三名,團體組前二名,即可直接晉級超級偶像海選複賽。
五、比賽獎勵:
※個人組:
第一名:獎金 10,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二名:獎金 5,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三名:獎金 3,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團體組:
第一名:獎金 15,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二名:獎金 8,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三名:獎金 5,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個人、團體組之前三名皆可免費獲得至藝人等級之錄音室錄製單曲機會!
※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超級偶像海選複賽之人選將於決賽後參與錄影,詳細地點與時間將於決賽後於官網公佈。
六、評分方式:
1. 初賽及複賽將由三名專職音樂人擔任評審,決賽由五名專職音樂人擔任評審。
2. 個人組評分項目共分為:音準及節奏 30%、音色 20%、技巧 30%、詮釋 10%、台風 10%
3. 團體組評分項目共分為:音準及節奏 20%、音色 20%、技巧 20%、詮釋 10%、台風及默契 30%。
4. 另外,評審亦會評估歌曲難度在評分標準上作些微調整。違反比賽規則或活動相關規定者,當次比賽分數不予採計。
七、活動相關規定:
1. 此活動對象為全國地區(各縣、市)之高中職在學學生,若不符合規定者將自動刪除比賽相關資料,比賽分數不予採計。
2. 本歌唱大賽之評分人員皆為專職音樂人士,並採用高規格之設備,具有高公信力及公正性。若評分上有所疑問則以評審意見為主。
3. 本活動係屬正式比賽,請穿著較為正式之服裝或表演服裝入場,穿著過於暴露、不雅或做出任何政治立場表達、怪異粗俗標語之服飾者,主辦單位有權拒絕之入場,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
4. 參賽者演唱期間禁止出入比賽場合、大聲喧嘩或做出任何干擾比賽進行之動作。若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請參賽者或觀眾離開比賽場地,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
5. 請密切注意比賽公告,相關訊息以官網最新公告資料為主。比賽三日前將公告所有相關事項,若因參賽者未詳細閱讀報名須知或官網公告而造成權益受損者,主辦單位不予負責。
6. 若比賽期間出現冒用他人身分、偽造證件或違反中華民國明文規定之憲法或相關法規者,主辦單位將通報警方處理,一切依法處置,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
7. 若比賽預定日期遭遇颱風、地震、豪大雨或嚴重天災而必須延期,則比賽日期將另行公告於官網及另行通知參賽者。
8. 評選得以進入複賽或決賽者,將於比賽後三日內公告於官方網站,並公告相關訊息。
9. 因比賽期間發生之重要缺失造成參賽者權益受損,主辦單位將全權負責並退還兩倍報名費。審查時以中華民國明文規定之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及相關規定為主。
10.參賽者請自行複製活動相關規範及公告內容,以便日後查證之用。
11.主辦單位保有比賽規則及活動相關規定之釋意權。
12.演唱時禁止使用現場伴奏(如樂器)或攜帶音樂播放器上台。
13若非主辦單位之疏失,伴唱帶一律不予重複播放。
14. 參賽者應於比賽開始前 30 分鐘攜帶學生證至會場辦理報到手續,比賽開始後仍未報到者,參賽資格予以取消。
15.比賽開始前 60 分鐘開放現場報名,於比賽開始前30分鐘或額滿截止。
16.經司儀唱名三次未上台者視同棄權,本大會不予退費。
17.因音響器材所造成之音效問題不影響比賽成績。
18.禁止破壞現場器材,違者照價賠償。
19.參賽者禁止接近評審區或與評審交談,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0.個人及團體組注意事項:
◎個人組:
初賽:按鈴後 15 秒內下台者,不扣分。按鈴後 15 秒內未下台者,以 10 秒為單位(不足 10 秒以 10 秒計),每單位扣總成績5分。
複賽:參賽曲目若非選自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公佈之指定曲目清單中,不予計分。
◎團體組:每組不得超過 4 人或少於 2 人。
初賽:按鈴後 10 秒內下台者,不扣分。按鈴後 10 秒內未下台者,以 10 秒為單位(不足 10 秒以10秒計),每單位扣總成績5分。
複賽:參賽曲目若非選自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公佈之指定曲目清單中,不予計分。
- Sep 27 Tue 2011 00:28
2011屏東縣秋唱藝術節活動-就是愛唱歌 比賽簡章~~100.10.15
這場比賽僅限於屏東縣,分為合唱團-社會組及青少年組以及唸謠尬唱學生組
ㄧ、活動宗旨:
「就是愛唱歌—合唱節」是屏東呈現在社會大眾的一個創新風潮,也是本府將發展成為屏東縣獨具的地方藝文特色,所發起的一個全新音樂活動;聚集優秀的合唱團體,帶動音樂長才,並藉此機會互相觀摩學習與成長,期許未來成為常態型的一個節慶、一個嘉年華、一個屬於在地音樂運動,能掀起「全民音樂運動」之感動與熱潮。
此外,在「就是愛唱歌—合唱節」,特邀請在國際音樂造詣上有成就的講師,擔任此次活動的指導老師,並邀請在各個領域的優秀合唱團體,以競賽的方式,發掘新秀,藉此互相觀摩,以達充實音樂內涵,使更多的音樂愛好應用在實際生活,為本縣合唱音樂文化注入新活力。
二、目的:
(一) 扶植演藝團隊永續經營。
(二) 縮短城鄉藝文差距,健全藝文環境,創造表演藝術產業價值。
(三) 培育藝文創作人才、提升本縣藝術欣賞人口、建構優資的社會。
(四) 落實藝術生活化,發展在地文化特色。
(五) 提倡音樂風氣,提升縣民生活美學觀念,激發民眾對鄉土的關懷熱情。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協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客家事務處、原住民處
四、比賽日期地點:
(一)合唱比賽社會組、青少年組:100年10月15日(六) 屏東縣藝術館
(二)唸謠尬唱學生組:100年10月16日(日) 14:00 屏東縣藝術館
(三)頒獎:100年10月30日(日)屏東縣藝術館
(四)賽程將另行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五、報名資格及組別:
1.本活動分為合唱比賽及唸謠尬唱二類比賽,合唱比賽分為社會組及青少年組;唸謠尬唱為學生組。
2.合唱比賽類:
(1)社會組:以本縣立案團隊及本縣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校學生為參加對象。
(2)青少年組:以本縣公私立國中國小學校學生為參加對象。
3.唸謠尬唱類:
以本縣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為參加對象。
4.合唱比賽隊伍以團體報名參賽,以學校及社會團體為對象,參賽團隊人數含指揮、伴奏,每團不得少於20人/40人為限、可增報3人以下候補,團員同類組以參賽一隊為限,一人不得重復報名多隊。
5.唸謠比賽以學生參加為對象,以學校為單位,由學校統一向本府文化處報名。
6.比賽當日報到時請攜附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正本以利資格審查。
六、報名辦法:
1.受理報名時間:
自合唱比賽簡章公佈起至100年9月16日截止,請詳填報名表資料(如附件)後於期限內郵寄至(屏東市大連路69號)本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蔡先生收、傳真08-7342604或回傳至電子信箱:a250502@oa.pthg.gov.tw,郵寄以郵戳為憑。
2.報名時,請提供照片、團隊簡介給主辦單位無償使用,供做節目表單、活動手冊、記者會及文宣海報印製使用。
七、比賽歌曲:
合唱比賽:選唱指定曲1首,自選曲1首。
唸謠比賽:選唱指定曲1首,自選曲1首(客語、原音、河洛、國語)。
※指定曲於本府文化處網站另行公佈
八、評審辦法:
1.由主辦單位聘請五位專長委員擔任評審。
2.成績經評定後不得異議。
3.評審結果將於當日宣佈勝選成績,將於10月30日進行頒獎及交流演出。
九、評審標準:
(一)採序位法(由總評分轉序位法)方式,依各項評分加總後轉換為序位,序位和最低者第一優勝團隊。
(二)有2團以上團隊序位相同時,擇配分比項目得分最高者為優勝團隊。得分仍相同者,由團隊抽籤決定優勝。
(三)評審委員會有權決定序位之排名或從缺。及格分數為過半數委員評定達80分以上者。
(四)評分項目及標準
˙ |
音質音色 |
35% |
˙ |
演唱技巧 |
30% |
˙ |
團隊整體跨界展演特色 |
25% |
˙ |
台風 |
10% |
十、演出時間:
(一)自選曲以5分鐘內為限。
(二)各組演出時間每逾時20秒鐘,扣總平均分數1分,如未滿20秒鐘者以20秒鐘計算。
(三)計時標準:以演唱者全數進場定位後聲音起動為基準,為計時之開始;以演唱形式結束(依聲音停止為基準)為計時之結束(明顯之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十一、領隊會議、出場序抽籤會議日期及地點:
1. 請各團隊代表,務必出席參與領隊會議,會議中進行參賽順序抽籤並說明比賽規定及活動注意事項。
2. 會議日期:100年9月24 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假屏東縣藝術館三樓會議室舉行(屏東市和平路427號 )電話:08-734-0659
十二、比賽獎勵:
(一)合唱比賽(社會組、青少年組)及唸謠尬唱(學生組):
1.獎項:冠軍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亞軍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萬5000元(含稅),獎狀乙紙。
季軍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含稅),獎狀乙紙。
優等獎一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含稅),獎狀乙紙。
2.上述各獎項之得獎名額,成績未達合格分數時皆可從缺。
3.上列獎勵金含10%所得稅,由主辦單位代扣稅額並開立扣繳憑單。
(二)教師及學生參賽獎勵以下說明:
本縣縣屬學校編制內教師或學生參加本項比賽,依報名所列載人員與下列規定予以獎勵,國私立學校人員與非縣屬學校編制內人員,則建請所屬學校自行從優獎勵: 參加獎勵:
(1)擔任參賽人員之學生,依所屬參賽團隊成績:
第一名核敘記功1次,第二名核敘嘉獎2次,第三名核敘嘉獎1次。
(2)擔任參賽人員之教師(社會組參賽人員),依所屬參賽團隊成績:
第一名核敘嘉獎2次,第二名核敘嘉獎1次,第三名核敘嘉獎1次。
(3)指導與行政獎勵:
1. 榮獲第一名之學校團隊,其指揮、指導、伴奏人員(各職務限1人)各嘉獎2次,行政人員(可含校長)至多3人嘉獎2次。
2. 榮獲第二名之學校團隊,其指揮、指導、伴奏人員(各職務限1人)各嘉獎1次,行政人員(可含校長)至多3人嘉獎1次。
3. 榮獲第三名之學校團隊,其指揮、指導、伴奏人員(各職務限1人)各嘉獎1次。
4. 若團隊相關人員為縣屬學校編制內教師:
1榮獲第一名之社會組團隊,擔任指揮、指導、伴奏人員(各職務限1人)各嘉獎2次。
2榮獲第二名、第三名之團隊,擔任指揮、指導、伴奏人員(各職務限1人)各嘉獎1次。
十三、比賽須知:
(一)凡比賽報名人員、領隊會議參加人員、音樂比賽工作期間之大會工作人員、比賽人員(團體組含指揮及伴奏)及比賽之評審,准予依賽程場次辦理公(差)假登記,本府不另發給請假證明。
(二)參加比賽之選手,除應遵守大會各項規程外,並請注意下列各項規定。
1. 報名時,請確實依照填表注意事項辦理。報名後應隨時注意本項比賽本府文化處網站公布之最新消息。
2. 參加比賽之團隊,應服從大會評判,如有意見或抗議,應由領隊人員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抗議事項以:1.比賽規則2.秩序3.參賽人員資格為限,並須於各項比賽成績公布後1小時內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3. 指揮、指導、伴奏人員(皆限1人)、參賽團員,賽程公告後不得更換人員,但如遇不可抗力之偶發情事時(由參賽者負舉證責任並敘明原因),經大會同意後始可參與比賽。
4. 參賽團隊,請遵守比賽規定,違規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比賽資格追回獎勵。
5. 比賽獲獎名單,均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公佈。
6. 各場次應於比賽開始前60分鐘到達會場辦理報到及身分查核檢錄,並須依出場序號與賽,若經唱名3次(每次間隔約10秒)未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
7. 除燈光、播音設備、鋼琴及合唱臺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所需服裝、道具、樂器、演奏用具均應參賽者自備。
8. 報名表及人員名單上各項資料應據實詳細填寫,公告賽程後,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
9. 免影響秩序,演奏(唱)進行中,該領隊、指導老師或監護人員,均不得進入比賽舞臺,但身體不便或特殊學校學生之監護人員除外。
10.凡比賽用譜(自選曲),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11.參賽者不得重複參加各同類組之比賽,違者經查證屬實,參賽者均取消其得獎資格。
12.每一節目之進場及退場時間,以不超過2分鐘為原則。易致危險之道具及物品不得攜帶進場,否則大會工作人員得強制令其離場,有造成損害情事者,應由該參加單位或個人負責賠償。
13.參賽單位對排定之賽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變更。
14.大會為辦理比賽實況存證及推廣音樂欣賞教學之需,有權進行實況錄影存檔: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授權大會拍攝、製作各項比賽實況,作為發生爭議時之重要佐證參考資料使用,不提供其他用途使用或借用。
15.大會為保障著作人及參加比賽單位、個人權益,參觀人員請勿私自錄影(音),以免侵犯著作人之著作權。為避免干擾參賽團隊比賽之演出,比賽會場嚴禁以閃光燈攝影、拍照、打燈錄影,團隊若要攝錄影,請於報到時由領隊向承辦單位申請攝影證(限3張);為尊重比賽單位權益,並限定僅能拍攝自屬團隊,演出結束立即歸還攝影證;違反者後果自負。
16.比賽進行中不得於舞臺上獻花或致送紀念品,以免影響賽程及秩序
17.各參賽團隊於比賽期間請派員維持參賽秩序及協助現場頒獎事宜。
18.有關餐點及交通費由參賽隊伍自行辦理。
19.比賽伴奏不得使用播放音樂CD伴奏帶。
20.指揮伴奏,比賽時團隊可以自行選擇清唱或不伴奏或無指揮方式演出,請在報名表詳細勾選項目。
21.公告賽程後,指定曲不得任意更換,若需更換(限一次)請在公告前提出變更申請,並請敘明原因。
22.優勝團隊必須無條件同意參加主辦單位之記者會、展演活動等相關事宜。
十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補充公告之。
十五、本計畫奉 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Sep 27 Tue 2011 00:26
台北市北投區第五屆那卡西台日語歌唱選拔賽~~100.10.01
有指定歌曲唷~~~
比賽地點:台北市北投區凱達格蘭文化館4樓(台北市北投區中山路3-1號)
比賽方式:
1. 參賽者請從大會提供的曲目選擇一首作為參賽歌曲
2. 比賽順序由大會組別於比賽前進行抽籤決定,大會將會另行電話通知
3. 比賽當天將採那卡西現場伴奏方式進行,參賽歌曲不得於現場進行變更
4. 比賽當天之評審由大會邀請5-7位音樂專家與貴賓長官們擔任
5. 評分方式:音色30%.台風20%.詮釋20%.人氣10%.造型20%
報名資訊: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月26日截止
2. 報名對象:工作於北投區或籍設北投區之民眾
3. 活動組別:長青組(60歲以上)/青壯組(59歲以下)
4. 參賽名額:長青組20~30組;青壯組40~50組(各組可為個人或團體參賽
5. 得獎資訊:
天生金嗓獎:等值20000元獎品
先聲奪人獎:等值15000元獎品
愛唱之星獎:等值10000元獎品
優選10名(不分組):等值3000元獎品
以上所有參賽者,需配合出席2011台北溫泉季各項宣傳活動表演(預計為11/4上午開幕頒獎出席,11/4;11/6晚間舞台演出)
報名方式:
1. 傳真報名:請將報名表之相關資訊填妥後,傳真至(03)495-1140 聯絡專線: 徐 小姐 (03)495-1120#15;0988-170515
2. 通訊報名:請將報名表之相關資訊填妥後,郵寄至: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二段27號11號<溫泉季之北投之星選拔賽 籌備小組>收
3. 其他相關報名表,參賽歌曲及詳細說明請向主辦單或上台北溫泉發展協會網站:www.taipeisprings.org.tw
- Sep 27 Tue 2011 00:25
中市豐原區第五屆會長盃大型全國歌唱大賽~~100.12.31
一.主 旨:提倡全民正當休閒娛樂,落實文化藝術,以歌會友與全國愛好歌唱的交流平台
二.主辦單位:豐原高中.國中.國小.校長 家長會長聯誼會
三.協辦單位:台中市吉馬歌唱協會.台中市大雅區飛鴻歌唱協會
四.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1日(六)上午8點報到,8:30正式比賽,初.決賽一天結束
五.比賽地點:台中市豐原區-豐原區公所前廣場
六.比賽方式:
1.本比賽採用最新大銀幕千萬舞台車音響
2.比賽現場,主持人提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比賽現場一律使用音圓電腦伴唱機,參賽者不得異議
4.為節省時間公平起見,現場不對KEY
5.初賽歌唱方式以一段為主
七.評分標準:技巧30%.音色25%.音準25%.台風及服裝20%,本會將聘請電視台專業歌唱評審老師,擔任評審工作
八.報名方式:
1.即日起請至報名地點或打報名電話詣問報名方式
2.參賽者本會將提供午餐便當及飲水(使用素食參賽者,請在報名時告知本會提早準備
3.報名費:500元整(報名後,不接受退費)
4.本活動,前冠軍者不得參賽
九.報名地點:
1.台中市大雅區秀山村平和路21號 陳 小姐 電話:0930-289768 04-25663638
2.台中市豐原區田心路二段70號 髮之藝工作室 電話:0932-536641 04-25293780
十.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0年12月20日止(不接受更改比賽歌曲)
十一.獎勵方法:
第一名 獎金 30000元+大型獎盃乙座
第二名 獎金 15000元+獎盃乙座
第三名 獎金 10000元+獎盃乙座
第四名 獎金 5000元+獎盃乙座(取2名)
第五名 獎金 3000元+奬盃乙座(取3名)
第六名 精美禮品乙份+獎盃乙座(2500元等值禮品,取6名)
歌藝精湛優等獎 精美禮品乙份(2000元等值禮品,取16名)
最佳精神獎 1500元等值禮品乙份+獎盃乙座(取2名)
服裝造型獎 1500元等值禮品乙份+獎盃乙座(取5名)
※ 取50名,決賽入30名,其20名不用參加決賽,可領優勝禮品(1500元等值禮品)乙份+獎盃乙座
主辦人 豐原區校長既家長會長聯誼會 創會長 林益增 敬邀
- Aug 26 Fri 2011 08:08
2011慶祝建國百年暨天上王母娘娘第三屆全國『王母盃』歌唱比賽~~100.10.30
一、主旨: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以歌聲廣結緣,促進鄉親情誼,營造祥和社會,家園安和愉快。
二、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彰化市公所
三、主辦單位:朝聖宮管理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金馬歌唱協會
五、協辦單位:立法委員林滄敏服務處、縣議員林滄喜服務處、有線電視台桐音頻道文揮俱樂部。
六、參加對象:全國愛好歌唱者。(恩請歷屆前三名、歌唱老師及表演職業歌手勿報名請禮讓)
七、比賽地點: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6號(朝聖宮廟前廣場)。
八、比賽日期:100年10月30日(星期日)
長青組上午8:00報到,8:30開始比賽。(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正本,如身分證、駕照…等證明)
社青組下午1:00報到,1:30比賽。
九、參賽組別:
長青組:49年次以前(含)
社青組:50年次以後(含)
十、報名限額:長青組80名、社青組80名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10月25日止 聯絡電話:0955-917666(上午10點至18點)
十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現金袋郵寄報名~彰化市彰美路一段238號鄭博文 收 請附報名表及報名費用400元(長青組提供午餐;社青組提供晚餐) 須繳交報名費才算完成報名手續,一經報名恕不退報名費,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十三、比賽方式:
Ⅰ.初賽:唱一段 決賽:唱二段(任選國、台語皆可,但初、決賽歌曲不可重複) 初賽前10分鐘,由參賽者上台抽號碼,決定先後順序。
Ⅱ.伴奏方式:採用音圓伴唱機,現場不接受對KEY要求。
十四、參賽者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報名後不得更改比賽曲目)。
十五、評分標準:技巧40%、音色30%、台風15%、儀表15%
十六、各組獎勵辦法:各組皆入圍25名進入決賽
長青組及社青組獎金獎品:
第一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3000
第二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2000
第三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1000
第四名:4名獎盃一座獎金 600
第五名:6名獎盃一座獎金 300
第六名:12名獎盃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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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 26 Fri 2011 08:06
2011仁武區八卦藝術文化季 【唱歌比賽】
【唱歌比賽】
一、參賽組及年齡資格限制:(報名及比賽時要提出身份證本驗明對照片)
1、兒童組:14歲以下(86年次以後出生)
2、社青組:14-50歲(85-50年次出生)
3、長青組:51歲以上(49年次以前出生)
4、身心障礙組:不分年齡,須領有身障手冊即可。
☆已發行唱片或有經紀約之歌手不得報名,若有不實欺瞞行為經查屬實即取消資格。
二、有意參加唱歌比賽者須收取香油工本費:報名截止日:即日起100年9月5日止。
1、本(仁武區)居民報名取300元香油工本費
2、其他地區民眾報名取500元香油工本費
3、領有身障手冊民眾一律免費參加
4、可到上帝宮現場報名繳費或通訊郵寄、劃撥匯款繳費:
★(請一定要註明參賽人姓名或身份証字號、地址、聯絡電話) ★
戶名:仁武鄉八卦上帝宮管理委員會
帳號:00211210268690 高雄縣仁武鄉農會
三、決賽唱歌比賽獎金及獎品:2萬含以上獎金須扣除中獎競技稅 10%。
1、兒童、社青、長青組:第一名獎金三萬元、第二名獎金二萬元、第三名獎金一萬元,前三名各頒發獎盃一座、四至十名各頒發獎狀乙紙。
2、身心障礙組: 預賽9/10日表現優異者可獲精美禮品,而前10名可進入9/11日決賽第一名獎金三仟元及獎盃、第二名獎金二仟元及獎盃、第三名獎金一仟元及獎盃 ,其他7名均可得到大會所提供精美禮品及各頒發獎狀乙紙。
3、所有參賽過程及歌曲將錄影並製作DVD,提供比賽者或民眾收藏,每片酌收工本費100元取。
4、報名處:以上帝宮現場報名或通訊、網路報名為主,尚不接受
電話報名。
服務電話:07-3720632 地址: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信義巷1號
身心障礙組請至社團法人高雄縣全人關懷身心障礙協會報名。
服務電話:07-3754867 .0927136523 Email:people30@yahoo.com.tw
協會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南路100巷23號
(本協會周六、周日休,如要聯絡請打至上帝宮)
四、比賽須知:
1、初賽順序由主辦單位安排,並於報名截止日後第二天公布於上帝宮公佈欄告示,並將以電話通知或提供電話查詢。
2、由於比賽人數眾多,所以初賽歌曲以演唱一段為主,取10名晉級決賽以整首歌比賽。
3、各組初賽當天公布晉級前十名決賽名單,參賽者唱名不到以棄權論。
4、初賽者須於比賽前半小時成報到手續,以利比賽進行; 決賽者須提前一小時報到抽籤,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場比賽,則視同棄權論。
5、比賽伴唱歌曲以音圓伴唱機為主,於報名現場提供點歌本選曲;比賽者若需於比賽時對音,應於比賽當天中午12時前完成,逾時不予受理。
6、比賽當天報到時,需出示身份證件核對,若有違規事視同棄權論。
7、評審標準:音色佔40%、演唱技巧佔40%、造型及台風佔20% 。
主辦單位將聘請專業評審老師共三位擔任評審 。
參、【烤肉活動】
烤肉活動採開放報名,主辦單位會準備豐盛的烤肉食材器具,
報名費每組1000元,請於報名時繳交。
肆、【摸彩活動】
摸彩活動-只提供各參加歌唱比賽者及烤肉報名者,摸彩品包括電視及各類小家電等等相當豐富的獎品。
伍、【設攤園遊會】
活動二日均有設攤,並籌設各地農產品設攤宣傳及提供身障協會設攤義賣等等。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需要隨時修正之。
- Aug 26 Fri 2011 08:04
台南市鹽水區第一屆<坔頭港社區盃>全國歌唱比賽~~100.09.11
一. 主辦單位:坔頭港社區發展協會
二. 協辦單位:市議員 顏炎釧.鹽水區農會
三. 比賽日期:100年09月11日(日)
四. 比賽時間:
長青組:中午12點報到,12點30分開始比賽
社青組:下午1點報到
社區組:下午3點報到
五. 報名資格(分成3組):
(一) 坔頭港社區組/不分年齡.限坔頭港社區居民(須於民國100年5月31日前註記於南港里及河南里居民為準)
(二) 長青組/46年次(含)前<名額50名>
(三) 社青組/47年次(含)後<名額50名>
六. 比賽地點:坔頭港社區俊天宮廟前廣場<備有晚餐>
七. 比賽方式:長.社青組出賽唱一段,決賽唱二段<初.決賽不可同歌曲>;社區組比賽唱二段(一律由主辦單位提供-音圓電腦伴唱機參賽)
八. 獎勵辦法:每組各錄取15名,參加決賽
冠 軍:各取1名 獎金2000元+高級獎盃乙座
亞 軍:各取2名 獎金1000元+高級獎盃乙座
季 軍:各取3名 獎金 500元+高級獎盃乙座
殿 軍:各取4名 精美禮品+高級獎盃乙座
第五軍:各取5名 精美禮品+獎盃乙座
九. 比賽規則: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宣佈為準
十. 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資深音 樂 老師擔任
十一. 報名地點:
<一>台南市鹽水區南港里坔頭港201-17號 電話:0919-638812或06-6895759 洽: 彭福財 先生
<二>嘉義縣義竹鄉義竹村108-41號 電話:05-3416113 洽: 謝美惠 小姐
十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31日止,請盡快踴躍報名參加,報名費300元
**報名完歌曲不可再更改**
- Aug 26 Fri 2011 08:02
美滿第三屆體育節全國歌唱大賽~~100.09.04
主 旨:愛唱歌的女人最美麗,愛唱歌的男人最豪邁。我愛唱歌,更愛家庭。我愛運動,更愛國家。為推廣氣功歌唱,本會近五年來舉辦近三十幾場金美滿全國系列歌唱比賽,96年1月28日開始至100年9月4日第32場次,保持「公正、公平、公開」比賽原則,評審需各系列冠軍選手邀請「示範唱」後,再次邀請講習,經服裝、禮儀、台風、音質、音色、音準、歌唱技巧、評分標準方式授後,頒發講習結業證書,經過「實習裁判」、「評審丙級證書」、「全國金美滿歌唱之星」匾額一面及審服一件,往後全國各地擔任歌唱評審裁判。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氣功歌唱創作技巧養身協會、全國金美滿之星歌唱聯誼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少林拳道協會、台中市汽機車安全駕駛協會、中華民國龍獅運動協會。
一、比賽日期:100年09月04日(星期日),即日起接受報名。
二、比賽地點:崑崙活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240號)。
三、交通工具:
1.從台北或板橋往樹林方向,搭701、702公車在沙崙國小站下車,前進50公尺即達目的地。
2.搭火車至樹林站下車,從前站下車左轉到廟口,即大觀路三段。
四、報名組別:
1.以歌會友組:46年次以下(長青組)、46年次以上(中青組)兩組。(可看銀幕不扣分,導唱一顆燈皆有高級獎盃,歷屆冠軍不得報名參加)。
2.明日之星組:46年次以下(長青組)、46年次以上(中青組)兩組。(不可看銀幕,無導唱,前四名發獎金及高級獎盃一座,其餘皆有高級獎盃。歷屆冠軍歌手皆可參加)。
五、參賽方式:以國語、台語任選一首(金嗓點歌機)評定分數(不接受任何自備帶)。
六、收費方式:每人600元,可同時報名兩組,優惠1000元
七、報名截止:100年08月29日(星期一)。(以劃撥為準,或現金掛號)
八、報到時間:100年09月04日(星期日)。
長青組:上午8:00報到,8:30準時比賽。
中青組:下午12:30報到,13:00準時比賽。
九、評分標準:服裝10%、儀表10%、台風10%、音色30%、技巧40%。
十、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 任 老師3~5人,參賽者應尊重評審老師公平、公正、公開判決。
十一、獎勵辦法:
以歌會友組
冠 軍:1位 高級獎盃壹座 獎狀壹張。
亞 軍:1位 高級獎盃壹座 獎狀壹張。
季 軍:1位 高級獎盃壹座 獎狀壹張。
殿 軍:4位 高級獎盃壹座 獎狀壹張。
第五名:5位 高級獎盃壹座。
第六名:10位 高級獎盃壹座。
優 勝:獎盃一座。(通通有獎)
明日之星組
冠 軍:1位 高級獎盃壹座 獎狀壹張 2000元獎金。
亞 軍:1位 高級獎盃壹座 獎狀壹張。 1500元獎金。
季 軍:1位 高級獎盃壹座 獎狀壹張。 1000元獎金。
殿 軍:4位 高級獎盃壹座 獎狀壹張。 500元獎金。
第五名:5位 高級獎盃壹座。
第六名:10位 高級獎盃壹座。
優 勝:獎盃一座。(通通有獎)
十二、參觀人員:免費參觀。(參賽者皆有便當一份)
十三、詢問方式:
北部: 周 小姐:0912-815336 陳 小姐:0936-117059 嚴 小姐:0972-185197 李小姐:0939-955806 陳 小姐:0987-877216
中部:全國金美滿之星歌唱聯誼會 創會理事長 張金豪 老師,手機:0972-203792
傳真:04-24918366:郵政劃撥:02097363 張金豪老師收。
歡迎各位愛好歌唱朋友介紹十人參賽,可獲「金美滿之友」感謝狀一張。
金美滿第三屆體育節全國歌唱大賽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聯絡電話
地址
參賽歌曲
曲調
□男調□女調
□升 □降
主唱者
曲號
參賽組別
以歌會友組:□46年次以下(長青組)□46年次以上(中青組)
明日之星組:□46年次以下(長青組)□46年次以上(中青組)
- Aug 26 Fri 2011 08:00
台南市學甲區平和里第二屆西平寮慈華宮歌唱大賽~~100.11.04
主 旨:為倡導正當休閒娛樂.歌樂淨化人心.廣結善緣締造和諧社會
一.主辦單位:慈華宮
二.承辦單位:大連龍億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大連龍億瀝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參賽對象:全國喜愛歡唱之歌友
四.參賽資格:
長青組50年次(含)以前出生者
壯青組51年次(含)以後出生者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10月30日止
六.活動報名費:300元,有到場演唱者退費100元
七.報名方式:通訊報名,以收到報名表及報名費為準
八.報名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一段53巷2弄96號 周南基 先生收 電話:0929-398800莊雅惠 傳真:07-7034836
學甲報名處:台南市學甲區中山路90號 陳 小姐收
九.比賽地點:慈華宮(台南市學甲區平和里西平寮22號 " )
十.比賽時間:
長青組初賽:100年11月4日(五) 下午1點報到,2點開始比賽
社青組初賽:100年11月4日(五) 下午5點報到,6點開始比賽
二組決賽:100年11月5日(六) 下午5點報到,6點開始比賽
十一.評 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具音樂評審專長老師
十二.評分標準:音準50%.音色技巧30%.台風與服裝20%
十三.比賽辦法:
1.初賽歌曲唱一段,決賽歌曲唱一首(國.台語皆可)
2.初賽及決賽歌曲不得重覆,初賽歌曲報名後不得更改,報名後不得退費
3.各場比賽參賽者,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報名費捐贈香油錢
4.二組各選出優勝者20名晉級初賽
5.大會一律採用“音圓伴唱機”,成績將於賽後公佈
6.比賽順序由主辦單位當日公開抽籤
7.保障學甲地區5個名額,共25名入決賽.
8.其他未盡事宜,以大會宣佈為準
十四.獎勵辦法:決賽者皆獎勵獎盃乙座
第一名 1人:獎金12000元
第二名 1人:獎金 6000元
第三名 2人:獎金 3000元
第四名 3人:獎金 1200元
第五名 6人:獎金 600元
優 勝12人:獎金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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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 26 Fri 2011 07:58
台南市安定區港口三千宮100年度台語全國歌唱比賽~~100.09.27
一.主 旨:恭祝港口三千宮宮府三殿下聖誕千秋,祈求國泰民安、風調雨順、闔家平安順利,暨提倡正當休閒娛樂
二.主辦單位:港口三千宮管理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台南市安定區歌友會
四.參加對像:喜好歌唱之全國民眾
五.參賽組別:
長青組:48年次以前出生者(含48年次)
壯青組:49年次以後出生者
六.比賽日期:
長青組:100年9月27日(二)下午3點報到,3:30分正式比賽.
壯青組:100年9月27日(二)下午5:30分報到,6點正式比賽
七.比賽地點:港口三千宮廣場(安定區港口里331號)
八.比賽方式:
(1)以一曲決定勝負(唱兩段);分長青組48年次(包含)及壯青組(長青組先唱)
(2)一律由主辦單位提供之音圓電腦伴唱機
(3)比賽前5分鐘抽取號碼決定參賽順序,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九.報名地點:
歐芳冰飲-台南市安定區港口里212之3號 電話:06-5935669或0952373150( 陳 小姐)
皇佳檳榔- 台南市安定區港南里239之21號 ( 趙 小姐)
若採郵寄現金報名者填妥資料郵寄至上述地址其中之ㄧ即可
如有疑問可致電0937666947 (林理事長)
十.報名方式:親赴報名地點或以報名表附300元報名費,以郵局現金袋郵寄報名 <即日起報名至9月20日 ; 額滿為止>
十一.評分標準:歌唱技巧40%.音色咬字40%.台風10%.服裝儀容10%
十二.獎勵辦法:
冠 軍1名 高級獎盃乙座及高級獎品
亞 軍2名 高級獎盃乙座及高級獎品
季 軍3名 高級獎盃乙座及獎品一份
殿 軍4名 高級獎盃乙座及獎品一份
第五名5名 高級獎盃乙座
三千宮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林昆宗 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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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現場隨時公佈之》※ *報到請攜帶身分證*
- Aug 14 Sun 2011 17:36
第二屆土城桐花盃暨全民歡樂慶中秋』歌唱比賽
主辦單位:新北市議員黃永昌服務處、土城區廣興里辦處。
協辦單位:金城國際同濟會。
參加資格:設籍於新北市土城、樹林、三峽、鶯歌區愛好歌唱之民眾。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26日下午4點以前。
報名方式:參賽者須繳交300元保證金,於完成報到手續後即可退還。
(一)現場報名:請參賽者親至新北市土城區學享街51號1樓填妥報名表及繳交保證金300元後,即可完成報名。
(二)傳真報名,參賽者可於填妥報名表及匯完保證金300元後,連同報名表及匯款收據(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傳真至02-2265-1401,並以電話確認後即可完成報名。
保證金匯款帳號:12032107275100
戶名-張淑玲 (土城區農會)
洽詢電話:02-8273-3570
開放名額:120名(額滿即止)。
錄取名額:入圍決賽30名,決賽再錄取冠、亞、季軍各1名、優勝7名。
比賽時間:初賽:9月3日(六)上午10:00至下午16:00。
決賽:9月3日(六)下午16:30至晚間20:00。
報到時間:9月3日(六)上午9:00分開始。(如遇特殊狀況將另行通知報到時間)。
比賽地點:土城海山捷運站2號出口(地址:新北市土城區樂利街16號)。
比賽組別:不分組。
比賽方式:初賽演唱自選曲一段,決賽則演唱一首。(歌曲以主辦單位伴唱機所有之歌曲為主)。
抽籤方式:初賽一律由主辦單位代抽,並於比賽當天公佈,決賽則由入圍者自行抽籤。
獎 勵:參賽者皆可獲得參加獎一份,比賽將錄取冠、亞、季軍各一名、優勝七名,各頒發獎金、獎盃;其餘20名入圍決賽者各頒發獎品、獎盃。
內容 |
人數 |
|
冠軍 |
獎座1座及8,000元獎金 |
1 |
亞軍 |
獎座1座及5,000元獎金 |
1 |
季軍 |
獎座1座及3,000元獎金 |
1 |
優勝7名 |
獎座1座及1,000元獎金 |
7 |
入圍獎20名 |
獎座1座及入圍獎品 |
20 |
參賽者120名 |
參加獎獎品 |
120 |
比賽歌曲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音圓伴唱系統內之歌曲。
比賽曲目於賽前7天即不受理變更。
參賽者報到時請出示身份証件。
主辦單位於宣布成績時入圍者必需在場,若唱名三次仍未在場者,一律以棄權論,並依成績順位遞補。
『第二屆土城桐花盃暨全民歡樂慶中秋』歌唱比賽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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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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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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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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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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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 ) |
報名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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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賽歌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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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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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ke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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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 □台語 □外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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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歌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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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
升降key |
|
|||
□國語 □台語 □外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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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參賽者確實填妥報名表及匯完保證金300元後,連同報名表及匯款收據回傳至:02- 2265-1401 並以電話確認後,即可完成報名。 洽詢電話:02-2873-3570 ※參賽者完成報名後請務必準時出賽,如無故未到者將列入黑名單,並不得再參加下屆相關活動。 ※比賽歌曲一律使用大會提供之音圓伴唱系統內之歌曲,不接受參賽者自備伴唱光碟。 ※比賽當天不接受參賽者對key,請參賽者於賽前自行定key,並於報名表上詳細註明。
|
- Aug 06 Sat 2011 23:13
青商之星全國歌唱大賽
青商之星全國歌唱大賽
◎主辦單位: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會擴委員會
◎承辦單位:台南古都青商、台中青商、桃園青商、高雄阿公店青商
◎協辦單位:成功青商、鳳凰城青商、南科青商、春秋閣青商、南二區特友會
◎贊助單位:奧斯卡演藝學院、多姿媒體事業有限公司、遠東百貨台南店、台糖量販店台中店
◎報名資格:18~40 歲之全國青商分會推薦之選手
◎報名須知:
1. 報名方式:
(1)全國青商分會會館,可上網查詢各會館地址、電話 www.taiwahjc.org.tw
(2)或電洽:
台南-(06)2990886 新化-0952-603580
台中-(04)23604988.23764241
桃園-0917-593658 高雄-0932-735112
2. 報名日期:各區初賽前三天截止
3. 報名員額:各區預賽分為初賽與複賽,初賽報名限制 200 人,初賽取前30名進入複賽,複賽取 6 名進入決賽。
4. 報名費用:單人報名 500 元/人,每位參賽選手皆可獲得紀念禮品一份
◎初、複、決賽日期、地點:
1. 南區:
(1)初賽:8/14,台南大遠百廣場,上午 9:00 以前報到,10:00 開賽
(2)複賽:8/20,台南大遠百廣場,下午 14:00 以前報到,15:00 開賽
2. 北區:
(1)初賽:8/20,桃園縣議會演藝廳,上午 9:00 以前報到,10:00 開賽
(2)複賽:8/21,虎頭山三聖宮,下午 13:00 以前報到,14:00 開賽
3. 中區:
(1)初賽:8/20,台中台糖量販店前廣場,上午 9:00 以前報到,10:00 開賽
(2)複賽:8/21,台中台糖量販店前廣場,下午 14:00 以前報到,15:00 開賽
4. 決賽:
(1)時間:8/27,下午 12:00 以前報到,13:00 開賽
(2)地點:高雄香蕉碼(河邊宴會廳)
◎評審說明:
1. 由承辦單位敦聘之評審評比,若比賽人數過多,演唱時間計算以評審按鈴為主(即評審按鈴即停止演唱,但不代表按鈴就是淘汰),每位選手經由評審評分後,公布分數、入圍名單及講評以示公平。
※註:初賽、複賽、決賽演唱歌曲不得相同
2. 分三階段評審(初賽、複賽、決賽)。
評分項目:音準節拍 30% 音質音色 30% 感情技巧 30% 台風儀容 10%
◎參賽須知:
1. 職業歌手不得報名,參賽者不得以不實資料(如冒名、假名)報名,並同意遵守相關規定,違規並經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比賽資格、得獎者得追回獎勵。職業歌手定義為有簽經紀約或參加電視歌唱比賽前十名選手,此類選就算是會友亦不得參賽,以維比賽之可看性與公平性。
2. 參賽者須由全國各青商分會推薦比賽,建議為該分會會友或見習會友。
3. 報名後不得換曲,初、複賽不對 Key,請提早到現場,會場亦不提供歌詞螢幕機。
4. 選手報到後,經抽籤領取號碼牌,依序出場,出場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論。
5.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團之專業評分及裁決,不得異議。
6. 初賽或複賽成績評定相同時,採同時晉級認定,決賽則採現場清唱 30 秒比賽得分高者晉級。
7. 比賽成績當場公布,晉級複賽者一律以電話通知,並於青商總會總會網站公告。
8. 全國各分會會長可參賽,惟比賽分數不計入晉級決賽成績,以維公平性。
9. 初、複賽報名時需填寫參賽歌曲,初賽清唱以砰審按鈴為止,複賽演唱整首歌(有音樂)。
10.本次比賽以使用金嗓系列機種為主。
11.複、決賽演唱歌詞請各承辦分會事先準備,當天給評審參閱。
12.初、複賽辦法悉以本規定為準,決賽辦法另頒布之決賽辦法為準。
13.主辦單位擁有比賽辦法相關規定之解釋權及修改權,各參賽人不得異議。
◎決賽獎勵:
1. 全國 3 場預賽各取前 6 名進入決賽
2. 決賽取前 3 名
第一名:獎金 20,000、獎盃一座、KTV 伴唱機一台
第二名:獎金 10,000、獎盃一座、獎品一份
第三名:獎金 5,000、獎盃一座、獎品一份
增加獎:
最佳台風:獎盃一座
最佳造型:獎盃一座
最佳舞台效果:獎盃一座
未來之星:獎盃一座
※決賽前 5 名提供大製作沈玉琳所屬公司經紀(多姿媒體事業有限公司)經紀約優先權
※金嗓伴唱曲目及編號:http://www.taiwanjc.org.tw/DocuFile/00000330.pdf
- Aug 01 Mon 2011 22:01
烏山頭水庫-星光大道歌唱大賽~~100.09.12
烏山頭水庫-星光大道歌唱大賽~~100.09.12
報名日期:100年8月26日上午八點- 9月7日下午五點止。(報名截止日期前,限額已滿,恕不在接受報名) 下載報名表 烏山頭水庫
比賽時間:100年9月12(星期一),共分三場,上午8時30分-11時30分(預賽),下午2時30分-5時30分(預賽),晚上6時30分-8時30分(決賽)。
報名日期:100年8月26日上午八點- 9月7日下午五點止。(報名截止日期前,限額已滿,恕不在接受報名)
報名方式:統一由網路下載報名表,傳真至本風景區,並電話確認始完成報名程序。
活動內容:上下午各一場預賽,每場預賽皆30人參賽,參賽者每人準備一首歌曲演唱,由專業評審評分,並取前20名參加決賽。再從中取出前三名及美聲獎三名。
獎項:
第一名 6,000元及新大西拉雅渡假飯店免費住宿卷獎盃乙座
第二名 3,500元及新大西拉雅渡假飯店免費住宿卷獎盃乙座
第三名 2,000元及新大西拉雅渡假飯店免費住宿卷獎盃乙座
另選出美聲獎3名可獲新大西拉雅渡假飯店免費住宿卷乙張及獎狀乙張。
活動優惠:凡報名歌唱比賽者,本人及陪伴者1人可享免費入園優
- Aug 01 Mon 2011 21:58
新港西安宮福德正神聖誕千秋舉辦第七屆全國KTV歌唱比賽~~100.09.12
新港西安宮福德正神聖誕千秋舉辦第七屆全國KTV歌唱比賽~~100.09.12
一.宗 旨:為慶祝西安宮福德正神聖誔千秋暨中秋節,提倡正當休閒活動,推廣歌唱風氣,提供愛好歌唱切磋歌藝機會,特舉辦本活動
二.參加資格:全國愛好歌唱之民眾
社會組:55歲以下(民國45年次以後,包含45年次)
壯年組:55歲以上(民國44年次以前,包含44年次)
三.比賽規則:1.初賽每人唱自選曲一段,決賽每人唱自選曲整首
2.初.決賽自選曲不得重覆,不得觀看電視銀幕
3.比賽一律以音圓點歌機歌曲參賽,碟片恕不受理
4.各組錄取15名進入決賽<*為鼓勵新港鄉親參賽者,各組入圍決賽未達3人者,增錄取至3人止>
四.比賽日期:
1.初賽:100年9月12日(農曆8月15日)下午1點30分(壯年組優先演唱)
2.決賽:100年9月12日(農曆8月15日)晚上7點(壯年組優先演唱)
3.參賽者號次一律由主辦單位現場抽籤決定出場順序
4.參賽者請自行電話詢問,本宮恕不另行通知,電話:05-3746361
5.參賽者請於比賽前一小時報到
五.比賽地點:嘉義縣新港鄉西安宮(嘉義縣新港鄉福德路92號)
六.報名辦法: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以繳交報名費完成為準,每組50名)
2.報名地點:
金讚號: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20號 05-3746361
標幟電器行: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27號 05-3746495
金龍商店:嘉義縣新港鄉福德路90號 05-3743698
3.報名時每人繳交報名費200元,如期參賽者,贈送禮品乙份,恕不退還報名費
4.請慎重填寫初賽歌曲,如不接受更改,以利本宮作業
5.其他未盡事宜,以大會宣佈為準
七.獎 勵:
第一名 獎金6000元+獎盃乙座
第二名 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
第三名 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
第四名 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取2名)
優 勝 獎金1000元+獎盃乙座(取10名)
- Jul 29 Fri 2011 06:55
2011慶祝建國百年暨天上王母娘娘第三屆全國 歌唱比賽~~100.10.30
2011慶祝建國百年暨天上王母娘娘第三屆全國 歌唱比賽~~100.10.30
一、主旨: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以歌聲廣結緣,促進鄉親情誼,營造祥和社會,家園安和愉快。
二、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彰化市公所
三、主辦單位:朝聖宮管理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金馬歌唱協會
五、協辦單位:立法委員林滄敏服務處、縣議員林滄喜服務處、桐瑛電視台、文輝俱樂部
六、參加對象:全國愛好歌唱者。
七、比賽地點: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6號(朝聖宮廟前廣場)。
八、比賽日期:100年10月30日(星期日)
長青組上午8:00報到,8:30開始比賽。
社青組下午1:00報到,1:30比賽。
九、參賽組別:長青組:49年次以前(含)、社青組:50年次以後(含)<歷屆前三名.歌唱指導老師.職業表演歌手請勿報名>
十、報名限額:長青組80名、社青組80名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聯絡電話:0955-917666(上午10點至18點)
十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現金袋郵寄報名~彰化市彰美路一段238號鄭博文收
請附報名表及報名費用400元(長青組提供午餐;社青組提供晚餐)
須繳交報名費才算完成報名手續,一經報名恕不退報名費,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十三、比賽方式:
Ⅰ.初賽:唱一段決賽:唱二段(任選國、台語皆可,但初、決賽歌曲不可重複)初賽前10分鐘,由參賽者上台抽號碼,決定先後順序。
Ⅱ.伴奏方式:採用音圓伴唱機,現場不接受對KEY要求。
十四、參賽者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報名後不得更改比賽曲目)。
十五、評分標準:技巧40%、音色30%、台風15%、儀表15%
十六、各組獎勵辦法:各組皆入圍20名進入決賽
第一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3000
第二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2000
第三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1000
第四名:4名獎盃一座獎金 600
第五名:6名獎盃一座獎金 300
第六名:12名獎盃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