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 旨:適逢鹿港觀光週慶端陽,特舉辦全國歌唱比賽,發揚民俗文化、推動正當休閒活動,
增進全國喜好歌唱者之友情交流。
二、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鹿港鎮公所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景福文康歌唱協會
四、參加對象:全國喜歡唱歌朋友(職業歌手及各歌唱比賽評審老師、本會歷屆第一名請勿報名)
五、比賽時間:102年6月9日﹝初賽及決賽﹞星期日
六、比賽地點:鹿港鎮體育場大樓前廣場(鹿港鎮中正路531號)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額滿為止〈每組各100人〉
八、報名辦法:親自或委託報名:每日下午2至5時至鹿港鎮中正路531號〈鹿港體育場3樓〉景福
文康歌唱協會,填寫報名表、報名費400元,(6月7日前截止)
通訊報名:請掛號郵寄現金袋400元至 彰化縣福興鄉福建路460巷23號‧(彰化縣景福文康歌唱協會) 收。
九、電 話:景福協會0931533116 ( 諮詢請在下午17:00到晚上20:30 )
十、報到時間及初賽:※長青組:上午08:00報到,上午08:30抽籤,開始初賽並決賽後頒獎
※壯青組:下午12:30報到,下午13:00抽籤,開始初賽並決賽後頒獎
※長青組及壯青組各錄取25名參加決賽.
§§§ 初賽、決賽者,經主持人唱名3次,仍未出場比賽,視同自願放棄,不能要求退費 §§§
十二、比賽方式:採用〞音圓〝伴唱機,(限國、台、日語) ,初賽唱一段,決賽唱兩段
十三、分組組別:※長青組:48年次(含)以前出生者 ※壯青組:49年次(含)以後出生者
十四、計分標準:技巧40%,音色30%,台風20%,儀容10%
十五、獎賞標準:決賽獎賞如下:(分壯青、長青兩組)
長青組: 社青組:
第一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8000 第一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8000
第二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5000 第二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5000
第三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3000 第三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3000
第四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2000 第四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2000
第五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1000 第五名:1名獎盃一座獎金1000
第六名:5名獎盃一座 第六名:5名獎盃一座
優勝:15名獎盃一座 優勝:15名獎盃一座
…………………………………………………………………………………………………….......(請剪下)
2013年彰化縣第四屆景福盃全國歌唱比賽 報名單 (歡迎自行影印使用)
姓 名 |
| 性 別 |
| 出 生 | 年 月 日 | |||||||
通訊處 |
| 電 話 |
| |||||||||
長 青 組
壯 青 組 | 初
賽 | 歌名 |
曲 調 | 男升: 男降: | ||||||||
曲號 | 女升: 女降: | |||||||||||
比賽前三天(102年6月6日)謝絕更改初賽歌曲 | ||||||||||||
備註:1.參加長青組初賽者本會中午提供便當1份,參加壯青組者晚上提供便當。 2.現場不提供試唱。 3.長青組參賽者,報到時須核對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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