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彰化縣勝聲歌藝協會全國社青.長青.情歌組歌唱比賽簡章
一.主 旨:針對愛好歌唱者.能有更好的表演舞台與正當性的休閒活動.端正社會風氣
促進社會祥和.達到有品味.高格調.公平.健康的位置.為歌藝發揮最高境界.為宗旨。
二.指導單位:彰 化 縣 政府 ( 社 會 處 )。
三.主辦單位:彰 化 縣 勝聲 歌 藝 協 會 。
四.協辦單位:彰化縣議員阮厚爵服務團隊、線西鄉民代表黃共郁.許富榮服務團隊
台中市分會,台中市沙鹿分會.苗栗縣分會。
五.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0年08月28日(星期日)。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08月25日止。
七.報到時間:社青.長青組.上午八點報到.九點進行比賽,情歌對唱組下午2點報到。
八.報名地點:勝聲歌藝協會。會址: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路)165號以律採用現金郵寄。
九.比賽地點:彰化縣線西鄉老人會館二樓地址:線西鄉寓埔村中央路二段15號
十. 參賽方式:以國.台語.任選一首參賽歌曲進行比賽.以一首歌曲決定勝負。
十一.參賽內容:分為三組:社青組51年次以上.長青組50年次以下.情歌對唱組.不限年齡。
十二.伴奏方式:一律採用金嗓電腦伴唱機.歌曲.編號.一律詳填清楚於報名表格內。
十三.評分標準:技巧50% 音色20% 台風15% 儀表15% 。
十四.名次區別:冠軍1位.亞軍1位.季軍1位.殿軍3位.第伍名10位.第六名10位。
獎勵方法:冠軍超級大獎盃170cm乙座及A3式金獎牌乙面,(各組錄取最佳儀表.台風.勇氣
亞軍超級大獎盃160cm乙座及A4式金獎牌乙面, 造型獎各一位獎盃一座)
季軍超級大獎盃160cm乙座及A4式金獎牌乙面,
殿軍精緻大獎盃100cm乙座及高級獎品乙份,第伍名精緻獎盃乙座
第六名精緻獎盃乙座(情歌對唱組冠.亞.季.殿.各一組.第伍名.5組)。
社青.長青組人數各(50)名.情歌對唱組人數限(20)組,人數額滿為止。
十五.報名費用:社青.長青組每人500元.情歌對唱組每組1000元(備有午餐.下午備有餐點)
每組比賽後隨即公佈成績。凡年滿32年次以下保證入圍(歡迎團體組團參加,獎勵豐富)
十六.凡各組比賽得獎者.需本人上臺領獎.若不在現場時均自動棄權.此名次及獎項將往前類推.以表公正。(一律不可代理領取獎項).現場不接受報名及現場一律不可任改歌曲。
※ 本辦法如未盡事宜,本會可宣布更改之,如對此次比賽內容不詳者。請向本會執行處詢問
※ 電話(04):799-3636 行動:0985-366365
姓 名 |
| 性別 | □男 □女 | 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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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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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歌名 |
| 曲號 |
| 金嗓電腦伴奏 | ||
參賽組別 | □ 社青組 □ 長青組 □ 情歌對唱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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