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 紅樓琴緣民歌比賽>活動辦法
(一)
活動對象:凡新竹以北,基隆以南之各大專院校學生皆可報名
(二)
組別:分個人組、團體組和創作組。
1.個人組:由單人演唱歌曲而無他人合唱、和聲、重唱或對唱,樂器伴奏最多一項,可為個人自彈自唱或由另一人伴奏。
2.團體組:由兩人以上的演唱或是伴奏、和聲、合唱、重唱和對唱,樂器伴奏不限種類與數目。
3.創作組:須以參賽者自身創作之詞曲參賽,不得使用已在唱片公司發行過之歌曲,表演人數和歌唱方式以及樂器表演皆不受限制。
(三)
限制:所有組別參賽時必需有樂器伴奏(如木吉他、鋼琴等等),但不得以任何經由電子訊號輸出之樂器、爵士鼓、電貝士等樂團方式參賽。比賽時場內僅提供民謠吉他和電子琴,參賽者可自備樂器以自彈自唱或搭配伴奏(伴奏由參賽者自行尋找或洽詢采音吉他社)等方式展現。
*希望北部大專院校的吉他唱歌高手們踴躍報名*
<第七屆 紅樓琴緣民歌比賽>報名方式與費用
(一)報名方法
1.網路報名:於11/1~11/21 於活動部落革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寄至報名表上之電子信箱,並於當天或隔天匯款至以下帳號,本單位會於收到匯款後三天內電話告知報名成功。
(若匯款3天後仍未接到電話,請電洽報宣組 黃驥軒 0917502442)
代號700 局號0001327 帳號0527636
戶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采音吉他社陳誼靜 立帳郵局:台北光華郵局
2.攤位報名:於11/12~11/23至采音吉他社擺台處或采音吉他社社辦(中正館七樓)現場填寫報名表並繳交報名費。
(二)報名費用
(1)個人組
1.網路報名費個人組為新台幣兩百元
2.攤位報名費個人組為新台幣一百五十元
(2)團體組、創作組
1.網路報名費團體組、創作組為新台幣兩百五十元
2.攤位報名費團體組、創作組為新台幣兩百元
<第七屆 紅樓琴緣民歌比賽>比賽日期及地點
1.初賽:
活動時間於96年12月1日(星期六)於台北科技大學綜合科館第一演講廳11時00分舉行,個人組與團體組於初賽時限時120秒,諭時消音,創作組則不限時間。(創作組須於初賽前繳交歌詞與簡譜)。
表演順序為個人組->團體組
2.決賽:
活動時間於96年12月13日(星期四)於台北科技大學中正紀念館18時30分開始比賽,各組皆不限時間。
<第七屆 紅樓琴緣民歌比賽>獎勵方式
1.個人組:
第一名 獎學金NT.3000與獎盃乙座
第二名 獎學金NT.2000與獎盃乙座
第三名 獎學金NT.1500與獎盃乙座
2.團體組:
第一名 獎學金NT.3000與獎盃乙座
第二名 獎學金NT.2000與獎牌乙座
第三名 獎學金NT.1500與獎牌乙座
3.創作組:
第一名 獎學金NT.3000與獎盃乙座
第二名 獎學金NT.2000與獎牌乙座
4.特別獎:
最佳伴奏 獎牌乙座
最佳台風 獎牌乙座
最佳人氣 獎牌乙座
最佳DV 獎牌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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